凭尽一生的爱情

凭尽一生的爱情

原价小说2026-05-14 04:40:53
事情要从很多年前说起。远在我能记事之前,掐指算算,大约有66亿年了。那天。不,那时还没有天,也无所谓地,天地混沌,浑然一体,漆黑无光。这样的时光一直蔓延,流逝,无所事事,直到它等来一声石破天惊,“哐啷
事情要从很多年前说起。
远在我能记事之前,掐指算算,大约有66亿年了。
那天。不,那时还没有天,也无所谓地,天地混沌,浑然一体,漆黑无光。这样的时光一直蔓延,流逝,无所事事,直到它等来一声石破天惊,“哐啷”一声,光明乍现。从此,天是为天,地是为地。后世的传说里,人们把他尊为开天之神,是他,将天地分开,开启数以万年的时光通道。他拔掉智齿,用它捅出一个窟窿,宇宙浩瀚璀璨的星光流溢进来,天地,终于有了生机的模样。
他是孤独的。在天地间,他只能像一颗胚芽一样渺小,但他却要做一件长久的事。手擎天,脚踩地,用身体撑开人类历史的新纪元,这不是妄想,却是他仅能做的。长久以来他一直保持同一个姿势,因为时间太久,他的毛发不停地生长,头发和胡须都垂到腰间,偶尔还会有“咔咔”的声音从身体里冒出来,那是骨头被拉长了。他身上的一切都在为此而付出代价。
不知过了多久,生物们开始苏醒,自然现象开始循循出现,好像世间万物,经过一个漫长冬季的储备,终于在来年春天复苏。时间缓慢而仓促,寒武、白垩,或是侏罗、奥陶,从他眼皮底下滑落。当他再睁开眼的时候,发现这个世界如此安静,天的尽头,坐着一个光着身子的女人。那一定是女人,丰润、雪白,她的长发比任何一个黑夜都明亮,她的黑色眸子比任何一处闪电都震慑。她是有史以来,他见过最美的生物。暂且叫她女人吧。那女人托着个盆子,来回地奔走,她把盆子里的稠稠的东西,一点点抹在天际处。遥看着天边,他依稀记得,那伤口是他多年前用智齿捅出来的,裂痕斑斑,折射着过去。他已经算不清年月了,不是他已经糊涂,而是时间太久,过往太密,他无法惦念自己的生命被耗尽了多少,还剩下多少。
这是一件伟大的工程,她裸露着胸脯,重复着修补的动作,华丽而感性。这时的他,头发已经拖到膝盖,眉毛连到了一起,他只能眯起眼睛来看她。他多希望她能够看自己一眼,哪怕用一种不经意的神情,愿她顷刻间转身,他羞涩地闭上双目,模糊中,她只感叹,天边好大一座山峦。仅此而已。
女人有时会梳妆,坐在白云的间隙,水雾上漫,水天一色。但她的生活是寂静的。她时常低着头,俯瞰芸芸众生,她的眉毛轻轻蹙起。那个瞬间之后,人类开始诞生,恒古的事,便没完没了起来。她捏着泥巴造人。世界将从此不再一样。他还记得多少往事?他已经太老了,头发拖到了脚跟,眉毛白了。经年的疼痛就快了结,他感到生命已驶向终点。那么,最后再看她一眼吧。她是人类的母亲,而他什么都不是,许多年后,谁记得那个闯祸的男子,用顽强的倔强,把自己画地为牢。他所做的事情被冠以“开天辟地”,可他觉得一切只是为了让他遇见她。他们共存于天地,干着各自的事业,他爱慕她,而她来不及看他一眼。
那一天,他消失殆尽在苍茫天地,骨肉毛发化为冰河山川,湖海波涛。她抬起头来看天,天高云淡;俯身看地,锦绣河山,她说,天地真美。

那一年,她开始流浪。
连连战火,生灵涂炭。她已不懂得去怜惜别人,因为她连自己都怜惜不了。村庄弥漫着焦炭和血腥味,尸野横陈,村庄死了。她裹着长布衫,赤脚在尸体里穿行,她也曾摔倒在尸堆上,但她毫无表情地爬起来继续赶路。她只想这样漫无目的地走着,直到把自己也走成尸群的一部分。
天近黄昏,一路人马点着火把开始收拾,他们把尸体打包堆在木头上。将军下令,士兵点火。火光嘹亮的村庄,再次变得沉静而喧哗。将军坐在三尺大刀上饮酒——哎。他重重吐出一口气,仿佛那是一碗苦口良药。手下的士兵把流浪的女子捉到将军面前,将军放下手中的酒,走到女子身前。他撩起女子散落的长发,看到一双无光的大眼。那眼睛比那酒更苦。
将军,这女子杀是不杀?
将军挥挥手。他如何对手下说,他已厌倦了杀戮,如何说得?
士兵把女子丢进热水里,清洗干净后,给她换上一套军服。她被押送到将军的营房。战士们都退去了,营房里烛火摇曳,将军走到女子面前,抬起她的下巴。他们的侧影映在帐篷里,似一出没有对白的皮影戏。那女子目光转动,比烛火撩拨胸口还痛。一阵穿堂风,掠过烛火,风比剑快。将军抱起女人,扑到在黑暗中。
这个女人不会说话,是她不想说话,还是忘记了说话,不得而知,大家只知道她是将军的女人。将军捡到她时,她身无一物,只在给她浣洗时找到一支木质步摇。这支步摇一直插在女人的发髻上。她美,多不多一支步摇都无所谓。
女人会做饭、洗衣、磨墨,会做一切女人做的事。但她很少笑,他以为她并不喜欢他。
三年后的一天,将军夜里回来。军营忙作一团,将军把大刀架在火上,喷出一口烈酒,他的胸口浸透着血水。当他回到营房,女人捧着烛火走到跟前。
女人放下烛台,轻轻拨开将军的胸口,白色的布条已被染红了一半,伤口深得像女人的眼睛。烛火中,女人很温柔,静静靠在他肩头,抚着伤口。将军一把抱过她,这一抱很用力,带起一阵风,吹熄了烛火。
三年后,敌人围剿军营,将军的兵马被困。他二人乘坐一匹马,在将士的掩护下层层突围。将军突然下马,把军令牌交到她手上,你快走,我一会来找你。说完,重重拍了马的屁股,马匹呼啸而去。
天亮时候,在约定的地点,女人见到了将军,将军的胸口插着一柄利剑,血水浸湿了盔甲。女人看到他,眼神依然深得像潭水,美妙绝伦。将军倒下来,从怀里取出那支步摇,他说,这是你的东西。
女人笑了,这是他第一次看到她的笑。
这是一段煮酒论英雄的岁月,谁都别无选择。她又将去流浪了。可是没有他,她会过得好吗。

冬至的大雪来得及时,覆盖了一整片山岭,茫茫一片。他来自南方,不懂得如何在雪地里行走。他已饥渴交加,需要一碗兑血的烈酒取暖充饥。远处有人踏马而来,马上之人,身着红色的衣衫,白色骏马,绝地飞驰。他本能地握住刀柄,若要厮杀必尽全力。还不等他反应,那红色衣衫丢给他一个酒壶,并无言语。酒壶在空中划出潇洒的弧线,他单手接住。待他再回头时,那鲜衣怒马已消失在白雪尽头。
酒壶里有半壶上好的烈酒,喝得还剩一口,他用力摇摇酒壶,嘴角带笑,不由得挂念那一眼惊鸿。
三日后,他仍旧在雪地里徘徊。午后是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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