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慎对待征地拆迁

审慎对待征地拆迁

初役杂文2026-02-17 20:48:41
有位新华网友发出一份学习心得,里面的一句话值得推敲:我村支两委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强力推进征地拆迁……看来,这是一份带有施政纲领性质的学习心得,笔者的一些工作理念溢于言表。我认为征地拆迁的前面以“强力
有位新华网友发出一份学习心得,里面的一句话值得推敲:我村支两委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强力推进征地拆迁……看来,这是一份带有施政纲领性质的学习心得,笔者的一些工作理念溢于言表。我认为征地拆迁的前面以“强力推进”作为定语,似有不妥。拆迁必定会产生一个经济补偿和重新安置的问题,必需慎重对待。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应该是在一定的框架结构内,双方共同协商。
这个问题一旦处理不好,容易引起无谓的纷争,造成双方的对立,甚至演变为社会矛盾。这是各级地方政府官员和基层组织不愿看到的!以一般人的理解,句中用“强力”作为修饰词,这段语句就有了一种强制、强硬的意味。而征地拆迁,又是当前的一个敏感问题。所以,对待这个问题必须考虑周全,说话办事都得审慎。无论在前期准备、还是在付诸实施阶段,都要慎之又慎,切忌一厢情愿。
现在有个较为通行的说法: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应该成为一种为官信条!而作为一级基层组织,不能只唯上,不唯下。这几年,土地出让价格一再抬高,土地使用成本不断攀升,持有土地的使用权,就意味着家里拥有一笔有形或者无形的财产。又因农民保有家里宅基地、自留田,是他们赖以生存的重要条件之一。毕竟有房屋居住,才能遮风挡雨;有田地耕作,才能维持生机。
在各地乡村,房屋和土地,都还是安身立命之本,两者缺一不可。因此,在进行权属变更时,必须充分考虑到他们的正当合法权益。当然,在拆迁民宅时,有关方面必定会给原住民重新安置房屋、或提供一笔盖房款,但这里存在一个能否公平交易的问题。比如,城市居民在动拆迁时,虽然可以得到一笔可观的补偿,或现金、或现房,但他们同时牺牲了较好的地段和便利的交通以及宜居的环境。
一些人,住房是宽敞了,但之前熟悉的人文景观和邻里关系,已离他们远去,而出行难、购物难、读书难、看病难的矛盾又风生水起。农村拆迁,给农户带来的景况,又会不一样。一种情形是:归并零星的村落,把原来分散居住的村民相对集中,重新设置居民点。腾出成块的土地,用于投资开发新项目。这样,原来的农田包括宅基地、自留地、耕地均改变了用途,于是产生了一些失地农民。
如果是纯粹的农民,离开土地就无以为生,就失去了基本的生活来源和经济保障。那么,村委会会不会给予生活补助呢?诚然,青壮年可以外出打工,易地劳作,融入城市化进程,但老人和幼童又怎么办,恐怕不可能举家出走,离乡背井吧。这些,都是在新的情况下,出现的新的问题,有待妥善解决。我们的一些大学生村官,如果出自农家,应能感同身受;如果来自城里,之前对乡情不甚了解,那更要体恤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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