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爱远行

为爱远行

神农小说2025-03-05 04:17:16
夏日的午后,有习习凉风,品一杯清香的绿茶。手中茶香袅袅,天边流云悠悠,尘封往事又上心头。那年我二十一岁。暑假,怀揣着八百元钱,我毅然踏上了北去的列车,奔向千里之外。普快,硬座,孤身一人,两天两夜的行程

夏日的午后,有习习凉风,品一杯清香的绿茶。手中茶香袅袅,天边流云悠悠,尘封往事又上心头。
那年我二十一岁。
暑假,怀揣着八百元钱,我毅然踏上了北去的列车,奔向千里之外。普快,硬座,孤身一人,两天两夜的行程,途中的艰辛自不必说。沿途多是荒滩戈壁,玉门,敦煌,这些昔日只在教科书中见到的地方,此时就近在窗外。也见到了七月间盛开的油菜花和此时尚未收割的小麦,泥坯屋顶,这些都让身处关中腹地的我大开眼界。
目的地是一个边陲小城,以绿化著称,火车驶入那个城市,我疑心进入了原始森林。
一路上几乎未曾合眼,在一个清早,火车喘着粗气停在一个荒凉的车站,我背着不大的旅行包,拖着几近僵硬的身体走下火车。车站小,旅客少,人流迅速散开,我举目四望,仍然不见那个熟悉的身影。一刹那,我有立刻买回程车票打道回府的冲动。转念一想,既然来了,我不甘心,我一定要见到他,当面问个究竟再说。
一个出租车司机迎上来:“小姐,去哪里?”眼看车站只剩七八个人,再不走,在这个陌生的车站,荒凉郊外的,实在是有些害怕,急忙俯身钻入车厢——先离开这里再说。
车子驶进市区,渐渐繁华起来。
高大的门楼,大门敞开。下了车,我硬着头皮就要往里闯,稚气未脱的卫兵一伸胳膊拦住了我:“小姐,你找谁?”
我报出了那个名字,他便转身打电话联系。我站在门口向里张望,院子空旷寂静,对面是一座高楼,楼前有长长的台阶,盆栽的不知名的小花整整齐齐地沿台阶一直摆上去,像等待检阅的士兵。
几分钟后,视野里出现了那个身影,熟悉而又陌生,向门口直奔过来。是他,没错,一百多个日日夜夜啊,我的鼻头一阵发酸,眼泪就要夺眶而出,猛然间瞥见一旁的卫兵,正带笑满含深意地看着我,我不好意思地别过了头……
他很热情,喋喋不休地解释,他到车站去过两次了,但不知我乘的是哪列,没接到。我似乎都没有听进去,只觉得身旁的他熟悉而又陌生,刚才的气也烟消云散了。
随后我被安排在客房住下,是一个套间,干净整洁,两张单人床,雪白的床单被套,正对着床有一台电视机,他打开了电视机。
起初他似乎有点拘谨,毕竟半年多没见了,但一会儿我就找回了那个半年前的他,强健有力的臂膀,厚实温热的嘴唇,熟悉的气息……
“我该走了”,他匆匆起身,习惯性地伸手将皱了的床单抻平,我知道他们纪律严明,纵心中有万分不舍,但也奈何不得。然后屋内就剩下了我一个人,慵懒地横卧在床上,心不在焉地按着遥控板,百无聊赖地看着电视,在电视机嘈杂的响声中昏昏沉沉地睡去……
第二天一早,他就送来了早餐,然后就急匆匆走了。此后几天就是这样,每天只能在三餐时间见到他,每次来都说:“我只能呆二十分钟”,时间一到,他不顾我的百般挽留,扭头就走,我总是抱怨他无情。
他一走,我就陷入了无边的等待和孤寂中,每当楼下响起整齐划一的唱歌声音,我就知道吃饭的时间到了,他该来了。二十分钟后,他匆匆地走,我又被无边的孤独与寂寞包围。我知道这是军营,我不能随意走动。无论白天黑夜,我几乎被封闭在那个房间里,闲极无聊,我就睡觉,看电视,没日没夜的,经常在电视的嘈杂声中睡去,又在电视的嘈杂声中醒来。有时站在窗前张望,视线又被楼房阻隔。我沉闷,压抑,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等待被皇帝临幸的的妃子。
我摔东西,发脾气,向他抱怨,他说他没有时间陪我,让我理解他,他给我钱,让我自己出去转一转,买一些吃的穿的玩的。
于是我出去了,虽是盛夏,这里却绿荫如盖,凉风习习,完全没有内地的燥热,路边的椅子纤尘不染,花坛里的花也丝毫没有折损的痕迹,身旁不时头顶白帽的维族男人或肥胖高大的维族女人走过。
在陌生的大街上,我漫无目的地四处乱走,兜里装着两千块钱,在当时相当于我四个月的工资,我无心购买什么,任何专卖店里都买不到我想要的东西。
妈打电话过来再三叮嘱我,上街去万不可走偏僻的地方,北方人刁。我不怕,青天白日,朗朗乾坤,怕他怎地。繁华地段只有那么一处,我逛腻了。第二天我便坐上公交车向远处走,想领略一下更多的异域风光。
车子出了繁华地段,行到一处,我在座位上向外望,街道平整宽敞,两旁商铺林立,仔细瞧一家挨着一家的尽是发廊,店名也含有深意,什么“三姐妹”“夜来香”之类,还有年轻女人立于门口搔首弄姿,她们烫着大卷发,裸露着膀子和肥胖的大腿,张开红得滴血的嘴唇向过往的单身男人打招呼。隔几家就有夫妻用品专卖,门口打着醒目的壮阳药广告。如此明目张胆,是我在内地所没见过的。看看街道上,行人却只有七八个,再瞅瞅车上,连我在内只剩下了四个人,且一个个獐头鼠脑,似乎都不坏好意。一股冷气顿时从脚底直冒上来,我贴在座位上不敢动弹。车子好不容易又驶到了我所熟悉的那个繁华地段,我逃也似地从车上下来,打了个车一溜烟奔回住处,从此我再也不敢一个人在那个陌生的城市里去偏僻的街道上胡乱溜达了。就常常一个人,坐在公园的长椅上,从日上中天一直望到红日渐渐西坠,然后拖着长长的影
有时他会请小半天假,带我出去吃饭,那便是我最快乐的时候,与他相伴,走在灯火通明的大街上,凉风徐徐吹拂脸颊,真是说不出的惬意。有时我会耍赖不走了,闹着非要他背我,然后我就趴在他背上,摇摇晃晃,看远处如星的灯火。
这里的特色美味便是豪爽的烤羊肉,肥硕的肉串用筷子粗的铁签字串着,且只烤七八分熟,入口根本嚼不烂。相比之下,内地的烤肉串可小气多了。喜欢吃的是炒田螺,用牙签一个个仔细挑出肉来吃,文雅多了。还有一种类似薄饼的烤制面食,当地人叫它“馕”,十分美味。
和他一起,面的面坐着吃饭谈天,不记得都说过些什么,只记得那时很快乐,他看我的眼神也充满怜惜,我们有说不完的话。期间常有小孩或大学生模样的人前来兜售鲜花,
“先生,给小姐买一枝花吧!”
“先生,鲜花配美人,你看小姐多漂亮,买一枝送给她吧”
…… 
也就是在那时,我平生第一次收到了玫瑰。
有时他也会约朋友们一起出来,他们都身着军装,一人携一个花朵般鲜艳的女孩子,那是他们的女朋友,大多是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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