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愿女科员当上副镇长的依据不只是抓小偷
据《华商报》报道,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代王街办女干部程红妮,在2009年6月6日带女儿去看病的过程中,发现一名窃贼正欲行窃,遂冲上去抓住窃贼衣领,手上被划了5刀也不肯放开。此事发生后,她的生活彻底发生了
据《华商报》报道,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代王街办女干部程红妮,在2009年6月6日带女儿去看病的过程中,发现一名窃贼正欲行窃,遂冲上去抓住窃贼衣领,手上被划了5刀也不肯放开。此事发生后,她的生活彻底发生了变化,先是媒体频繁地采访她,而后临潼区委、区政府授予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于2009年底获得“全国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5月7日,程红妮被提拔任命为马额镇副镇长。“我觉得自己好像不是做领导的料,心里一直在打鼓。”5月8日。面对记者的采访,她就这样坦言道,直到现在她还不习惯别人叫她镇长。尽管,程红妮因抓小偷而被提拔为副镇长算不上当了什么大官,但我们从这一事件中却不难看出,当今中国官场上的一个老毛病,那就是喜欢把荣誉地位与政治权力地位混同并随意转换,并一脉因循地沿袭了这样一种选官思路。如果长期这样提拔选用干部,对于一个政坛肌体来说,无疑是存在着很大的弊端的。因为,荣誉地位与权力地位,因其评选制度、构成状况、成长机制均大相径庭,原本就应该是两种模式,前者是归于奖赏,后者归于选拨,前者重德,后者重德也重能。用官位来体现奖赏,无疑是一种偏颇的做法,我们应该让权力体系按照它自己的轨道走,而不是将荣誉与权力的边界模糊,更不能把它们随意转换。
说句真心话,程红妮见义勇为的事迹无疑是令人感动的,也是值得敬佩的。“看到小偷行窃,她勇敢地冲了上去,紧紧抓住那小偷的衣领。”看到这样的情景,我们有谁会无动于衷呢?但是,如果把见义勇为与破格提拔联系起来,就值得我们商榷了。程红妮见义勇为抓小偷,当获荣誉,这荣誉是属于道德领域的词汇,对荣誉的奖赏,应该是针对某项具体英雄业绩的论功行赏,它更多的可以体现为精神奖励加物质奖励,戴鲜花、作报告、发奖金、提工资,均可理解,其对应的称号,是“优秀共产党员”、“战斗英雄”、“青年突击手”、“三八红旗手”之类,如果把程红妮提拔为政治舞台的官吏,那我们对于干部任用的一大套程序标准与考核内容不是白定了吗?
长期以来,我们在提拔使用干部的时候,一直坚持的原则就是德才兼备,德是前提,才是必备条件,二者缺一不可。最近社会上流行着一句提法,叫“不能让老实人吃亏”,其中的“老实”两个字,按照笔者的理解,应该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德”,程红妮无疑是属于这种“老实人”。但还必须注意的是,所谓“不能让老实人吃亏”,是指不要“亏了”那些具有才干和能力,因为作风正派而不擅长或不屑于跑官要官的人。所以说,提拔的条件绝不可以只注重“老实”的内涵,也就是说,在提拔使用程红妮的时候,我们绝不可以只注重她敢于“见义勇为”这一点,还必须注重“才”,考核她的真实才干。如果我们在提拔使用程红妮的同时,再将程红妮的日常工作能力介绍一些,岂不是更让人心服口服吗?
当然,笔者在这里并不是说,程红妮就做不好副镇长的工作。我们的干部当然也需要在学习中成长,程红妮完全可以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学习,没有证据显示程红妮的能力就一定不适应副镇长一职。再说,提拔使用程红妮也不无理由。当前的社会,正是需要像程红妮这样的人格品性来弘扬新的价值理念,引导道德风范。特别是危难时刻的高尚表现,更具有示范意义。而且这种提拔使用与对某些官员的“带病”提拔更是不可同日而语。既然危机关头最能锻炼人,程红妮又为何不能提拔使用呢?笔者的意思是,勇敢的归勇敢,模范的归模范,组织选拔原则的还要归于组织原则。如果把“勇敢”、“模范”同干部提拔联系在一起,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笔者至少认为也是一种不讲原则的表现。
有基于此,笔者在心里默默地祈祷,但愿街办女干部程红妮被提拔为副镇长的依据,不仅仅只是她见义勇为抓小偷这一点……
版权声明:本文由冰雪单职业传奇原创或收集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文章